“下面,我宣读对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两位同志违纪违法的处分决定......”2020年10月28日下午,LT乐投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会同LT乐投市林业局党组,到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宣布违纪违法人员的处分决定。不过和以往不同的是,“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同步召开。
“亲眼目睹了一起共事的同事成了“案中人”,我深感震撼,没想到违纪违法的漩涡就在身边,以后一定要更加谨慎,心存敬畏,不触党纪国法红线!”一名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干部讲到。
“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之时,也是审查调查结果首次公布之日,这个时候干部关注度最高,正是进行警示教育的最佳时机。”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在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工作中,该组将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同时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纪法规进行解读,并要求受处分人对照相关党纪法规,从自身思想认识、态度等方面认真检视自己,自我反思、以身说纪、现身说法,警醒教育身边人。由单纯的宣读处分决定书“一页纸”变为一堂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促使“处分决定”这个“写在纸上的教训”活生生转变成党员干部“记在心里的敬畏”,让当事人“长记性”的同时,更让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实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
“用好‘活教材’才能真正入里‘祛病灶’,今后我们还要加大‘样本’促改、促教作用,把这堂警示教育课讲深、讲透、讲好。”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覆盖面,深化做好从“处分决定书”入手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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